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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
广告
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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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广告必须按照《广告法》和《广告管理条例》、 《施行细则》及其有关广告规定办理,并需填写“广告认刊书”一式三份。广告内容应符合工商营业执照中所批准的经营范围及有关广告批文内容的范围,经刊户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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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公司代理的广告凭广告公司“代理广告合同书”及有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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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 I 广告稿应书写清楚,广告内容要实事求是,画稿要清晰,广告内容如有不妥,本报有权协商删改或拒绝刊登。原稿发生差错,由刊户负责;属本报差错,由本报免费负责差错部分的更正,原已刊出的广告,仍按规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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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见报日期、刊登位置等由本报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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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广告,一经收费,刊费一律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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