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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冤家今日狭路相逢
七旬翁致伤八旬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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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25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两位老人因有矛盾,相见时年纪较轻的竟把年纪较大的打成重伤,致对方多日昏迷不醒,近日,涉嫌故意伤害的76岁老人刘某添被五华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五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76岁的刘某添(五华县水寨人,单位退休工人)和85岁的刘某贵(退休教师)原在同一座老屋居住。据被告人刘某添供述,十多年前,他和受害人吵过架,两人一直有积怨,无来往。又据一群众反映,五六年前,村老人会刚建立的时候,当时因矛盾刘某添伸手打了刘某贵,刘某贵就顺手打得刘某添出鼻血。故两人多年来一直形同陌路。2006年11月13日早上7时30分左右,刘某添戴着一顶草帽出门打算去买猪肉,当他走在村道上时,刚好与拄着拐杖的刘某贵相遇,两人停下脚步。刚开始两人均没有说话,只是四目相向,后来不知道谁先说话骂人,于是相互对骂起来,越吵越激动,越吵越大声。接着,刘某贵用手中的拐杖指着刘某添说:“你不要过来,我也有两下的!”并做出打架的姿势。刘某添见状,抓住对方拐杖的另一端,两人相互对峙、拉扯了一会,最后刘某添用力往后一拉,年老体弱的刘某贵跌倒躺在地上,刘某添见此情形,用右脚往刘某贵的胸前用力踩了四五下,一边踩一边骂,觉得仍不解气,又捡起对方的拐杖往对方身上乱戳,当看到受害人没有动静时,便用脚踢了踢受害人的手,并骂道:“你装死!”然后把刘某贵拖到路边,并用脚将其踢下路边的水沟中。刘某添这才解气,慢慢地走开。

    周围群众见状,迅速将跌入水沟中没有动静的刘某贵抬起来并送到医院治疗,幸亏水沟干涸,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当时,刘某贵额头和手均被擦伤,几天都处于昏迷中。经法医活体检验鉴定:刘某贵为颅脑损伤,属重伤。案发第二天,公安机关将刘某添以涉嫌故意伤害刑事拘留。

    (陈汉高 魏雄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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