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人与法>>正文
 

大年初一伸贼手 尚未得逞即落网

【字号 】   【检索中心】    【我要投稿

 

2007-02-25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大年初一本是万家团圆的喜庆日子,然而家住兴宁市黄槐镇的刘某荣和合水镇的吴某亭却趁机伸出贼手,想大捞一把,没想到刚伸手即被捉,大年初一进了班房。

    大年初一凌晨零点10分,兴宁市公安局巡警大队二中队长吴伟强正带领队友刁乐洪、刘其胜驱车在兴宁市区巡逻,对讲机突然传来110指令:有两名盗贼正在兴田路和农民街交汇处撬门店行窃。接报后,吴队长三人不到3分钟赶到现场,发现两名可疑男子正快速离开,立即上前盘查。两名可疑男子见警车靠近马上撒腿就跑,吴队长等人跳下警车分头追赶,追出30多米远,吴队长抓获一名可疑男子,在附近的明珠酒店保安员的协助下,从可疑男子身上查获撬批和小手电筒各一把。另一可疑男子跑出100米远后,钻进一条死胡同,被刁乐洪和刘其胜追上束手就擒,民警从其身上查获手套一副和小手电筒一把。随后,兴田派出所的巡逻民警也接警赶到,将两名可疑男子带回派出所审查。

    经初步审查,两名可疑男子分别叫吴某亭和刘某荣,其中吴某亭是个惯偷,曾3次因盗窃判刑入狱。他们吃过年夜饭后,准备好作案工具,趁年初一凌晨不少人放鞭炮和守夜之际,不易被人发觉,到兴宁市区寻找作案目标。他们发现兴田路一家门店里面没人,立即着手撬门,正在撬门时发觉有人路过,便匆匆离开作案现场,但不到3分钟就被接110指令赶来的民警抓获。目前,两人已被刑事拘留。   (罗伟义)
  相关文章
  今日精要文章

 打印】  【纠错】   【留言   【报料

关闭
 
 
 
 

今日精彩图片

坚守在节日的岗位上过完团圆年返程上班去苗家人"红着脸"走亲戚火箭遭遇老鹰仍是输
 
梅州日报社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本网作品版权属于梅州日报社,未经梅州日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反上述声明者,梅州日报社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③如您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络,请在30日内联系mzrb@21cn.net。

 
 

最新专题

 

关于我们广告资费 网上订报   网上投稿  留言板

报料有奖:0753-2278888     报纸征订:2267888     报纸广告:2263888   网站热线:2277999

梅州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05024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