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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校助学金未依时发放
市教育局称系中央和省财政配套资金未到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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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2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民生·民声]

    家长丘先生反映:我的儿子2005年入读于梅州市华南职业技术学校,现在临近毕业,已外出实习,但该校至今未将中等职业学校每人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发给学生,不少家长和即将毕业的学生都想知道为什么。

    梅州市教育局职成科答复: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我省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全日制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方可得到国家助学金的资助。资助政策自2007年秋季开学起实施,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期两年,主要资助生活费开支。在校三年级学生则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解决生活费问题。国家助学金所需经费由中央、省以及市、县级财政共同分担。目前,中央和省财政配套资金尚未到位,所以无法对符合条件的中职学生依时足额发放。个别中职学校依照标准发放了1—2个月的助学金,是通过学校自筹资金垫付发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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