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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学区借读要交书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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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5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民生·民声]

    五华一退休教师反映:本人一家都居住在五华县水寨镇西河街,属常住城镇居民,原籍棉洋镇。我的一个孙女在去年下半年新学年时转入五华县第二小学就读,当时学校收取了我们转校费317元,但这学期该校又收取我们转校费317元,校方的答复是跨学区就读。该校的收费合法吗?

    五华县第二小学答:我校收取的317元不是转校费,而是借读生书杂费。按五华县教育局规定,在东至沿江路以西,西至华兴北路以东,南至水寨大桥以北,北至检察院以南范围内的县城居民及大布村团结队和向阳队村民,是我校服务的对象。其他到我校就读的学生均为借读生,应按粤价[2008]76号、梅市价[2005]09号、华价字[2005]03号文的规定,收取每生511元/学期的借读生书杂费,本省户籍学生减财政补助金额194元后,实收317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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