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梅州新闻>>正文
 

楼顶养鸽扰邻里
该行为侵犯了邻里居住安宁权

【字号 】   【检索中心】    【我要投稿

 

2008-03-09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民生·民声]

    本报讯 (记者练海林)鸽子虽然可爱,可做起“邻居”来就不那么惹人喜爱了,整天咕咕叫,到处乱飞、乱抓,粪便撒在阳台上、晾的衣服上……近日,本报接到市民反映,梅城江南团结路、文化路等部分居民楼住户在楼顶养鸽子,给周边居民带来很大困扰。

    在江南文化路一居民楼前,记者发现该楼顶楼搭建了一个小铁皮鸽棚,鸽子在周边不停地张开翅膀拍打并相互追逐。随后,记者又来到江南团结路,在团结路一号小区居住的一女士指着对面市干部培训中心侧的一栋居民楼,向记者大倒苦水:“就在那栋楼楼顶,估计养有20多只鸽子,羽毛满天飞,害得周围住户不敢开窗……”居民朱先生也向记者反映:“鸽子问题”已经困扰周边居民一段时间了,窗户上还常常落满鸽毛、鸽粪,晒被子也要有“专人看守”,否则一不留神就有鸽粪在上面,如今气温日渐升高,鸽子还有传播疾病的可能。曾有居民向鸽子主人反映问题,但对方依然我行我素。

    记者就市民在城区养鸽的做法,咨询了梅城某律师事务所的侯律师。侯律师认为,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居民有权享有休息的权利,养鸽子的市民侵犯了邻居的居住安宁权,已经对其他邻居造成了影响,应该及时停止该行为。
  相关文章
  今日精要文章

 打印】  【纠错】   【留言   【报料

关闭
 
 

今日精彩图片

老东山桥重建完成八成农妇节日接受技术培训刀尖上的舞者东阳女巧手编竹艺
 
梅州日报社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本网作品版权属于梅州日报社,未经梅州日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反上述声明者,梅州日报社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③如您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络,请在30日内联系mzrb@21cn.net。

 
 

最新专题

 

关于我们广告资费 网上订报   网上投稿  留言板

报料有奖:0753-2278888     报纸征订:2267888     报纸广告:2263888   网站热线:2277999

梅州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05024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