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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监控真空毁了村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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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9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东方红

    3月11日、12日,梅州日报“民生·民声”专栏刊登了对兴宁市刁坊镇和福兴街道办部分群众反映的当地自来水水质不洁净问题的调查报道,并促成了问题的解决。可以说这件事得到了圆满解决,本应值得高兴,但联系到全市农村自来水的质量状况,笔者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据报道,由于资金有限,目前农村自来水厂的工艺大都比较简单,业主为节省运营成本,很容易使水质下降,达不到质量标准,群众饮用不洁自来水的状况并非个别现象。

    水是生命之源,我们几乎每一天都离不开水。水质的好坏直接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状况。如果大家连饮用的水都不干净,还谈何提高生活质量?在这里,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自来水?尤其是自来水厂负责人。自来水是指通过水处理厂净化、消毒后生产出来的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的供人们生活、生产使用的水。也就是说,不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的、严重超标的水,就不能称为“自来水”。自来水厂以次充好的行径无异于拿群众的生命健康当儿戏。

    由于水的公共属性,自来水厂不管是国营的还是私营的,都具有公益性质。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对其产品——自来水的质量进行监控。按照政府职能划分,农村自来水质量应由当地疾控中心监管。然而,据市卫生局有关人士介绍,由于经费不足等原因,目前我市对农村自来水质量安全的监控几乎空白。

    这问题的严重性是显而易见的。那么,为何偏偏在这么重要的问题上却出现了监控真空呢?经费不足?人员不够?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或许,“经费不足、人员不够”确是事实,但这个事实同时也是“放诸四海皆准”的好借口,尤其在一些单位要面对承担责任时,往往成了挡箭牌。但经费不足就可以任由不干净的自来水流进千家万户?人员不够就可以视群众利益受损而无所作为?不管是什么原因,在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面前,这些辩解都显得苍白无力。

    在笔者看来,缺乏经费不是理由,缺乏人员也不是原因,最关键的是有关部门缺乏一颗真正为人民服务的心,缺乏一种常常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头的理念。反之,若能把人民装进心里,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自然会是另外一种境况:有条件,要监控;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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