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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为何想退休退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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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9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民生·民声]

    兴宁读者曾先生反映:本人在兴宁市山歌剧团干了几十年乐队工作,2007年6月已达到退休年龄,申请向单位办理退休却被拒绝,理由是上届领导遗留下来的问题搞不清楚,现任领导不予处理。

    兴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答:曾先生原是兴宁县山歌剧团干部,三级演奏员职称,曾为剧团作过有益的贡献。但从1992年上半年起,他便离开自己的工作单位,一直在外。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兴宁县山歌剧团内流行“有本事的到外面闯,没本事的在家呆”,曾先生就是在这种形势下离开剧团办实业的。当时,剧团要求暂时调不走,又要外出寻工的人员,必须办理留职停薪手续。1993年左右,剧团为曾先生办理了留职停薪手续。按照留职停薪的合同书规定:签约人要定期向剧团缴交每月50元的管理费,连续半年不交管理费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剧团不再保留其公职。而曾先生仅上交管理费至1993年5月份,6月份以后便再也没有上交。1996年,曾先生要求回团上班,但因其长期不交管理费,剧团已将其作自动离职处理。曾先生已失去了剧团的公职,故剧团无法为其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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