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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顺县城100多猪肉零售户罢市 | | 政府部门指是个别猪肉批发商假借肉联厂之名发出“新规定”所致,目前已做好解释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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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9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
[民生·民声]
本报讯 昨日上午,丰顺县城市民罗先生向本报反映,城区菜市场内几乎无猪肉出售,至少九成生猪鲜肉零售户罢市。为此,记者前往丰顺县城一探究竟。
城区菜市场难觅猪肉踪影
昨日上午11时多,记者在丰顺县南市场、西市场看到,市场内人来人往,猪肉摊档却一片冷清。在南市场,约40个猪肉摊位中仅有2个摊位有猪肉出售,其他摊位的桌板上则空空如也。在市场内开杂货铺的黄姨告诉记者,当日早上7时左右,她像往常一样来到市场,准备买猪肉煮早餐,才发现整个市场几乎没有猪肉出售,听说仅有的一两个摊位瘦肉卖价每斤高达20元,比平时多了4块钱。而开肉丸店的张姨也发起愁来,她说,市场内没有猪肉出售,没有原材料,肉丸店的生意大受影响。西市场也仅有两个摊位出售猪肉,记者看到,两个摊位桌板上都只剩下少量的肥肉和猪皮。一冯姓猪肉零售户告诉记者,这些肥肉已经让饭店的人预订了,连猪皮也早卖了出去,而瘦肉价格由前日的每斤16元涨到了21元。“整个县城包括南、西、城东以及东山市场在内的几个菜市场共100多个摊位只有不到10个摊位有猪肉出售。”冯先生无奈地说。
为何偌大的县城竟然会出现无人售卖生猪鲜肉的状况?记者从冯先生口中了解到,县肉联厂昨日张贴了一项“新规定”,导致生猪鲜肉零售户们集体罢市。那么,究竟是什么规定会引起如此大的不满呢?
“新规定”引发不满
在该县肉联厂正对大门的一面墙上,记者看到了零售户所说的“新规定”。这是一张落款为“丰顺县肉联厂”的通知,通知上写明如下五项规定:一,一律实行先付款项后屠宰生猪;二,各客户宰猪应自带塑料袋;三……;四,屠宰时如发现确认是公猪的,一律按实际毛重减免30斤计算,无任何条件或借口拒绝销售,五,本通知自本月十八日起执行。
“先付款意味着先称重量”,生猪鲜肉零售户李先生说,但是肉联厂拒绝现场称重,而是以肉联厂之前为生猪做上的重量标记为准。对于“通知”之四,零售户冯先生说,在操作过程中,生猪鲜肉零售户不能像以往一样随意选择场内满意的生猪来购买,而是由肉联厂随机抽取,但实际上生猪鲜肉零售户根本就不想买到公猪之类很难卖出的鲜肉。此外,用于装猪肉的塑料袋一直以来都是由肉联厂提供的,如今要商贩自带,也让他们无所适从。所以,通知一贴出,便激起城区内150多名生猪鲜肉零售户的强烈不满。
政府部门:“新规定”属个人行为
记者随后致电该县政府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导致生猪鲜肉零售户集体罢市的“通知”是假借县肉联厂之名的个人行为,是几个猪肉批发商私自张贴的,根本没有经过肉联厂以及政府部门的同意。事情发生后,该县政府部门组织商贩代表进行协商,解释“通知”纯属个人行为。政府部门表示,该“通知”根本不生效,零售户们将按照原来的规定进行生猪屠宰交易。经过政府部门的耐心解释,5名零售户代表表示,将说服其他同行明天恢复正常的猪肉销售。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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