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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各界人士热议“医生成出气筒,医院成提款机”现象
医患纠纷应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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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0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民生·民声]

    4月16日,本报第二版“民生·民声”专栏刊登了《医生成出气筒?医院成提款机?》一文,报道了五华县人民医院经常无奈地为非医疗事故“埋单”,而医护人员则经常遭人谩骂甚至殴打的现象。连日来,报道引起反响,各界人士热议“医生成出气筒,医院成提款机”现象。

    市民——

    医护人员需要理解和尊重

    对医护人员常常成为病人家属出气筒的现象,市民刘女士认为,这对医护人员是极不公平的。医护人员为了群众的健康和病人的安危工作在第一线,在抢救和照顾病人等方面都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如果不但得不到应有的理解和尊重,还要被人当作“出气筒”来辱骂、殴打,医护人员怎能尽心尽力去治病救人?市民沈先生也表示,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病人家属纠集“医闹”到医院闹事,会妨碍医院的医疗秩序,影响其他患者正常就医。他认为,全社会都有责任维护好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为医护人员治病救人营造良好的环境。

    市民李女士则认为,医护人员频频成为出气筒,其中虽然不排除病人家属“借题发挥”的情况,但医院也必须从自身寻找原因。“据我所知,不少医院医护人员在做病历、医疗记录上都有些不严谨的地方。”李女士说,医护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应一丝不苟地做好诊断、病历记录等每个程序,关乎细微,这样即使出现医患纠纷,医院也能拿出充足证据来以理服人,从而较好地化解双方纠纷。

    医政人员——

    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感觉

    市人民医院医教科的刘科长说,看了本报报道后,他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感觉。他告诉记者,近年来,发生在我市医疗机构的“医闹”闹事现象逐渐增多,许多原来只是单纯的患者家属因有意见而闹的医患纠纷,最后往往都演变成职业“医闹”在闹的医患纠纷。这其中,病人因伤重在短时间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而引发的闹事现象最多,这种现象非常不正常。他认为,像五华县人民医院那种“给钱私了”仓促处理闹事现象的做法极不可取,它不但不能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反而会助长闹事者的嚣张气焰,促使到医院闹事现象愈演愈烈。同时他指出,医院之所以会这样做,肯定是迫于各方的干预和压力所致。

    对于医院医护人员经常遭受打骂现象,刘科长说,这是医护人员的“悲哀”。以前人们都说“医者父母心”、“医生是病人的‘再生父母’”,但现在,病人家属有意见却经常采取暴力方式拿医护人员“开刀”,每年都会看到或听到不少医护人员被打伤的事情,医护人员哪能安心工作?

    卫生部门——

    禁止扰乱医院医疗秩序

    对于医院经常无奈地为非医疗过错“埋单”现象,市卫生局分管医政的副局长张荣在说,医生不是神仙,并不是所有病情和伤势都能医治。如果医护人员在对病人进行抢救的过程中尽了全力而且没有过错,医院必须坚定立场,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不能为了息事宁人而妥协,形成“小闹则小赔,大闹则大赔”这一医患纠纷中不合理的“规则”。

    张荣在告诉记者,对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工作正常进行,公安部、卫生部发出了《关于维护医院秩序的联合通告》。该通告规定,禁止任何人利用任何手段扰乱医院的医疗秩序,侵犯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不准干涉、阻挡对尸体的常规处置,超过医院规定存放时限的尸体,医院有权代为处理;严禁以“医疗事故”为借口在医院无理取闹;对寻衅滋事、打砸医院、殴打和污辱医护人员的人,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

    用过激行为解决纠纷不可取

    广东法泰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刘中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病人家属采取谩骂、侮辱甚至软禁、殴打医护人员等过激行为来寻求医患纠纷的解决是不可取的,轻则要赔偿,重则构成犯罪。

    那么,医患纠纷应如何处理才合理合法呢?刘中强表示,医患纠纷应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如果患者、病人家属对医院有不满,可采取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信访等方式来寻求解决;患者、病人家属如果认为医院和医护人员存在医疗过失行为,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申请,并由有关负责部门组织鉴定,从而确定医患双方事故责任,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寻求问题的最终解决。(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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