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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入境管理部门有条不紊做好《护照法》实施工作
昨起开始签发97-2版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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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02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涂样生 通讯员王义华 吴英英)昨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正式实施的第一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我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已经有条不紊地及早做好《护照法》实施的各项工作,昨起正式开始签发97-2版护照,现行的97-1版护照已经停止签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人还就《护照法》中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几个问题作了具体说明。

    昨日上午,记者在采访时发现,梅城的许多市民对《护照法》与现行护照管理的法律法规有何不同规定表示知之甚少。据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人介绍,《护照法》大大缩短了法定办理时限,办理时限减为原来的一半,规定一般情况办证时限为15日,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为30日。护照有效期分5年和10年两种,同时取消了护照的延期,只有换发、补发和加注。

    据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人介绍,《护照法》规定“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但由于我市于2003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公民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按需申领护照的地级市,所以我市常住户口居民只需要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即可申请护照。如属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因私出国,还必须履行有关审批手续,提交所属组织、人事管理和行政隶属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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