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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维稳能力 促进社会和谐
梅县民间纠纷调解率100%,成功率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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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07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 梅县高度重视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努力提高维护稳定的能力,进一步健全各级调解组织,不断完善和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行“大调解”格局。

    该县通过建立和健全县、镇、村、组“四级调处网络”和力抓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定期排查、调处督办和应急机制五项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司法主办、部门参与、联合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全县发生各种矛盾纠纷及时妥善得到解决。

    据统计,2006年,全县发生各类民间纠纷3986宗,成功调处3936宗,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8%,防止民间纠纷转刑4件50人,构筑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林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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