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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涂样生通讯员黄伟强)公安部日前对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我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榜上有名,获评“全国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担负着梅州城区360公里道路、14万辆机动车和20多万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任务。去年,为迎接省第四届“山洽会”在我市召开,直属大队从年初开始就在城区开展一系列声势浩大的“交通安全宣传、重点车辆整顿、路面通行秩序整治”道路交通整治行动,始终保持严管、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积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取得显著成效。同时不断提高城区的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并于2006年8月份顺利通过国家有关验收,使梅城成为我省第一个达到二等管理水平的D类城。
据了解,去年梅州城区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2063宗,其中统计事故51宗,造成29人死亡,受伤36人,直接经济损失7760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下降了37%、6%和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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