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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消息 结婚时用他人身份证登记,离婚时引发法律难题。近日,江西彭泽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离婚案。
2001年9月17日,江西彭泽女青年汪某与恋人时某及时某的哥哥一同到彭泽县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由于时某没有带身份证,便以其哥哥的名字和汪某登记结婚。婚后,汪某与时某常因家庭琐事闹矛盾,于是,汪某于近日以原告人身份向当地法院起诉,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要求与被告时某离婚。
据了解,汪某离婚案引出了一道法律难题。由于原、被告之间虽有夫妻之实,却没有法定的婚姻关系,无法成为本案当事人。而原告与被告哥哥虽无夫妻之实,却属于“情况特殊”的合法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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