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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话直说]
近一段时间以来,省内外频频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如北京“东风螺”事件、我省的中大附小食物中毒事件,等等)和“问题食品”事件(凉果风波等)。这些集体中毒事件的发生和问题食品的出现,给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莫大威胁,也一度造成不必要的社会恐慌。联系到我市曾经发生的几起较大规模集体食物中毒事件,这里,笔者想就这与老百姓一日三餐密切相关的饮食安全问题,谈点浅见。
其一,应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生产环节是食品安全与否的源头。从过往披露的个案来看,也是监管的最薄弱环节。因此,要保证食品安全,必须从源头抓起:对“三无作坊”、“黑心加工厂”,应下决心坚决取缔;对证照齐全的,应加强生产监管和产品抽查,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而不能只是逢年过节来个“大突击”,更不能发牌发照后“一概不理”。
其二,借鉴香港等地的成功经验,加强对饮食企业的管理。比如,可严格饮食企业发牌制度,规定达到一定卫生标准方能领牌。又比如,可借鉴宾馆酒店的星级制度,设置饮食企业的卫生级别(即星级制度),并通过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罚分累计办法,从而建立起能上能下、奖优罚劣的升降级制度。这样做,既能让消费者对商家的卫生信誉一目了然,又能鼓励商家自觉自律,努力向高星级商家看齐。何乐而不为?需要指出的是,这些措施要真正落到实处,不在具体执行中变样或走过场,最终完全取决于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和执法能力。
其三,借鉴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我市的“每月警情通报”、“自来水水质报告”等,建立梅州的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对例行检查或突击抽查中发现的问题食品,予以定期披露并公布处理结果,以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借此对生产厂家或商家给予警示和惩戒。 (海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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