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全市列入五保供养的有11718人,列入低保救助的有6142人,全面实现应保尽保。
为落实省关于在2006年底前实现应保尽保的要求,针对去年初全市五保对象17860人中仍有未保对象10633人的现状,我市各县(市、区)在去年对10633名应保未保对象重新进行审核调查。经审核,在2005年已列入低保的有6142人,实际五保未保对象4491人。根据我市地方财政仍比较困难的实际,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积极争取同级党政领导和财政部门的重视支持,兑现供养政策,采取两个办法解决:一是在2005年前已列入低保救助的6142人中标准比较低的,人月补助提高到80元至100元;二是对未保的4491人,按《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我市《关于做好五保供养和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落实五保供养标准。至2006年12月31日止,全市10633名应保未保的五保对象,已吸收列入五保供养的4491人,列入财政预算682万元,人月生活标准127元;已列入低保补助的有6142人,落实补助经费630万元,人月标准85元。 (罗金良 杨伟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