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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切实减轻车主和社会负担,市物价局日前发出通知,从2月1日起,全面降低我市机动车检测费标准。汽车检测费:2吨以下货车(不含2吨)、20座以下客车(不含20座)由260元/辆·次下调为160元/辆·次;2吨以上(含2吨)货车、20座以上(含20座客车)由300元/辆·次下调为200元/辆·次;8吨以上(含8吨)大货车、集装箱车由360元/辆·次下调为250元辆/次。对私人非营运小汽车继续实行鼓励消费的政策:进口车入户检测费为150元/辆·次,国产小汽车入户免收车辆检测费,车辆安全性能检测费为50元/辆·次。摩托车检测费由55元/辆·次下调为45元/辆·次。同时取消了机动车复检收费;对机动车辆二级维护保养收费实行市场调节,各类检测机构不得向车主收取二保费用。 (梁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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