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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公园管理方对本报报道高度重视
“三管齐下”整治公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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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5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本报连日来跟踪报道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清除梅城文化公园“站街女”现象,并希望文化公园管理方等各有关部门能共同行动起来,采取加装路灯等有效措施,彻底铲除文化公园内的“色情毒瘤”。文化公园管理方对此高度重视,其负责人表示将从三个方面对公园内的环境进行严加整治。

    据文化公园管理方介绍,由于该公园地处城区人口稠密地带,而且公园近年来还实行24小时免费开放制度,每天均有大量人群涌入公园内,同时公园管理方自身并无执法权,这给他们的管理带来了不小的难度。

    梅州市文化公园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为了清除公园内存在的色情交易现象,他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管理。一、公园管理方将组织对公园进行巡查,一旦发现公园内存有“路灯死角”,他们将尽快安装或改修,确保公园内每一处地方均有灯光,尽量避免给予“站街女”可立足的空间。同时,他们将通过加强巡查监管、严禁机动车进出公园等各种有效措施,做好公园内路灯的维护工作。二、公园管理方将聘请辅警,让辅警带领公园的保安人员进一步加大对公园内各重点地段的巡查力度,尤其是晚上将重点进行巡查。三、公园管理方将在公园内显眼地带张贴宣传字画,鼓励广大市民一旦发现“站街女”便立即与公安机关联系,从而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此外,据文化公园的工作人员介绍,文化公园周边有不少旧出租屋,这些出租屋往往容易成为藏污纳垢之所,不少“站街女”都将自己在文化公园内拉到的客人带至自己的出租屋进行色情交易。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文化公园周边出租屋的管理力度,从多角度清除文化工园内存在的“站街女”现象。 

    (宋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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