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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集打手强行收取“保护费”
丰顺摧毁一个涉黑犯罪团伙,七名团伙成员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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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7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2006年11月23日中午,丰顺县城。一辆的士靠边停在汶水桥边,车里有4名丰顺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他们坚守在车里等候“猎物”出现。3个小时过去了,一辆无牌白色面包车从湖下向县城方向开来,经过汶水桥继续向前行驶,与的士擦肩而过,民警立即驾车紧紧地“咬”住面包车,面包车拐进大山背路口,行驶几百米后,在一间发廊门口停下,从车上走下7名男子,大摇大摆地走进路边的一间发廊。走在前面戴眼镜的男青年气势汹汹地用潮州话对正给顾客做发型的女子说:“我们兄弟没钱用,无烟抽,拿钱来!”发型师看着他们人多势众,紧张地说:“我是给老板打工的,老板出去买东西,一会就回来。”“眼镜”瞪着发型师,恶狠狠地说:“告诉你老板,准备好钱,晚上我们过来拿。”说完扭头挥了挥手说:“走人!”六个“马仔”紧跟他走出发廊,上车后,面包车一溜烟向县城方向开去。

    一段时间以来,有几位事主到刑警大队反映,社会上出现一帮“烂仔”,到处敲诈勒索做生意、开发廊的老板,少则100元,多则300元,市民对这帮人恨之入骨。丰顺县公安机关立即成立专案组,民警到县城各发廊、档口调查时,少数群众慑于这帮“烂仔”的淫威,敢怒不敢言,没有将实情相告。民警只能采用辛苦的侦查手段,分组进行跟踪、守候,根据这帮“烂仔”驾无牌白色面包车作案,民警把跟踪“目标”锁定无牌面包车。

    白色面包车,7个人的团伙,一男青年戴眼镜,讲潮州话,这与市民举报的欺行霸市的犯罪嫌疑人相吻合,看来“鱼儿”快进网了。民警调查后得知,这伙人打砸发廊,连猪肉档、菜档都去收“保护费”。据一名事主说,前几天的一个晚上,7名凶神恶煞般的男子,蜂拥走进他开的发廊,说要给他们钱,当问为什么平白无故要给他们钱时,他们说是“保护费”,如果不交,出了事自负。在没有得到交保护费的答复后,他们返回面包车,手持木棍,进店就砸,一会工夫就把装修1万多元的发廊砸得一片狼藉。不久,这伙人又砸了湖下一个猪肉档,100多斤猪肉被他们丢在地上,用脚踩踏。

    专案组布置警力,10多名刑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包围县城的一家酒吧,将七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擒获。

    刑警经过艰苦的审讯,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嫌疑人徐某、徐某某、罗某、晋某、王某、侯某、郭某均供认了以“保护费”的名义收取7间发廊、7个猪肉档、5个其他档口现金人民币3000元的犯罪事实。该团伙主犯罗某,23岁,未婚,好吃懒做,纠集本地游手好闲的徐某、徐某某,想到了欺行霸市敲诈钱财的招数,还到汕头物色4名高大凶悍的外省人晋某、王某、侯某、郭某充当“马仔”打手,利用外省人不容易被事主认出而大耍威风。原计划成立对县城各行各业收“保护费”的专业户,他们吃住在酒吧,准备按“效益”发工资,没想到才成立几天的“公司”就被公安捣毁连窝端。1月30日,7名犯罪嫌疑人被丰顺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徐木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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