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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率先在全市成立自然村一级新农村建设理事会
形成村民共建新农村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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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8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 “村里成立理事会很好,为我们村民办了很多好事实事,现在道路修筑好了,环境也变得十分干净了。”日前,蕉岭县蕉城镇谷仓自然村村民高兴地对笔者说。该村自成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以来,通过建立健全理事会工作职责、责任分工等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群众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高涨,形成了村民共建新农村的良好氛围。

    今年以来,蕉岭县各自然村先后出现了“新农村建设理事会”。这些率先在全市成立的自然村一级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全部都是通过召开村民大会,从德高望重、组织协调能力强、热心公益事业、办事公道的村民中选举产生,主要职责是:履行村庄公共事务管理制度,组织和引导村民积极投入新农村建设;协助技术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新村庄规划并组织实施,逐步完善新村庄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配套设施;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和公共事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等各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村民摒弃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尊重村民权利、维护村民利益、积极引导村民做一个有一定致富技能、文明守法、移风易俗的新型农民;负责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发挥了宣传员作用。理事会成员经常深入到村民家中走访、了解村民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看法和建议,在沟通中建立感情,凝聚民力。二是发挥了示范员作用。理事会积极履行职责,发挥引领作用,使广大农民群众自觉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三是发挥了服务员作用。理事会成员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改水、改厕、改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环境,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一切服务。三圳镇芳心黄上自然村召开会议选举产生理事会后,在抓好产业发展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基础上,充分发动群众和外出乡贤,积极筹集资金,围绕“三通七化”要求建设新农村,抓好了村道的绿化、亮化、圳道清洁化以及村庄整治和文化活动设施、休闲场所的建设工作等,使全村面貌焕然一新。

    目前,该县8个镇有137个自然村成立了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由于理事会真“理事”,处处谋求群众利益,村民建设新农村的热情高涨,促进了全县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地开展。广福镇乐干九栋自然村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积极组织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在较短的时间内建成一个占地4000平方米的生态休闲公园,新建公厕4间、篮球场1个、羽毛球场1个,安装路灯25盏。 (涂永平 新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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