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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环保规划大纲通过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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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9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罗渊宜 通讯员徐建全)昨日,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副总工程师、教授级高工陈慧明为组长的专家组一行五人,对由市政府委托国家环保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的《梅州市环境保护规划(2007—2020)大纲》进行评审。市环保局在梅城召开评审会,通过介绍《大纲》编制情况,与会专家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结合梅州实际对《大纲》提出修改意见后,该《大纲》通过了专家组评审。

    据了解,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需要,落实省人大和省环保局的有关决议,保障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决定开展环保规划编制,作为去年和今年环保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并委托国家环保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规划大纲。

    专家组认为,《大纲》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指导思想明确,技术路线合理,符合省环境规划纲要和编制原则,可作为梅州市环保规划的依据。专家组还就《大纲》修改和规划编制中考虑的研究消化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可操作性、新农村建设、水源保护、生态保护等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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