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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提醒
预订年夜饭应“立字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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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10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无锡的殷小姐上个月在某饭店订了一桌年夜饭,原本已口头协商好价格,饭店却以春节原材料涨价为由突然提价。工商部门提醒,为避免年夜饭成“年夜烦”,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工商部门分析往年投诉后发现,一些不守信的商家往往会在春节期间的饭菜质量和价格上做文章。一是饭菜以次充好,原料不新鲜,菜肴缺斤少两,这是最常见的问题;二是巧立名目,变相涨价,没有预先告知而对茶水、毛巾、餐巾纸等收费;三是服务打折扣,上菜速度慢,服务员态度不好等。

    春节期间也是婚宴、寿宴比较集中的时期,曾有消费者投诉,在酒店预订了宴席,饭店却因为接到规模更大、利润更高的订单而临时毁约。对此,南京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副主任张敬民提醒,预订年夜饭和宴席,一是要选择信誉好的酒店和餐馆,二是和商家签订一份详细的书面协议,最好明确每道菜的名称、原材料、分量、价格以及有无服务费等,以便在权益受损时投诉。此外,如果发现实际提供的菜肴与协议不符,应注意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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