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人与法>>正文
 

欲与女子“风流” 却遭麻醉劫财

【字号 】   【检索中心】    【我要投稿

 

2007-02-11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杨某欲与刚相识的已婚女子同房,不料却遭到女子放迷晕药麻醉,劫去一万多元。1月29日,犯罪嫌疑人温某花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月8日,被五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06年9月10日下午2时许,在深圳玩得百无聊赖的温某花(23岁,五华县人,已婚)接到表兄古某的电话,叫她回五华玩,她便当即乘车回来。当晚9时许,古某和他的女友黄某及古某的朋友杨某(42岁,个体老板)开车到五华县城汽车站接到温某花,然后四人到县城某歌舞厅喝酒跳舞,四人均很尽兴,喝了不少酒。11日凌晨零时多,曲终舞停,四人便开车到安流镇某旅店开了两个房间休息,杨某与温某花共住一房。开完房,古某和杨某在一楼聊天,温某花与黄某则出外买了两瓶王老吉饮料。凌晨2时许,杨某回房洗澡,在脱衣服时,温见杨某脖子上挂了一条很大的黄金项链,当即萌生了占为己有的念头。她拿出带在身上的一小包迷晕药粉,放进一瓶王老吉饮料里,待杨某洗澡出来后,温某花便拿放有迷晕药的王老吉饮料给杨某喝,说是可以解酒。杨某喝过不久,就像睡着了一样,温某花趁杨某昏睡之机,取下杨某脖子上的价值约一万五千元的纯黄金项链,并搜去他钱包里的1300多元现金。作案后温某花立即走出旅店到安流镇一个路口,租了一辆车逃往在佛山的丈夫的住处。后来,温某花把劫来的项链抵了一万元的债务,1300多元赃款则被花掉。

    今年1月29日,杨某得知温某花回到五华龙村,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即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当日,公安机关以涉嫌抢劫罪将温某花刑事拘留。
           (陈汉高 康新标)
    
  相关文章
  今日精要文章

 打印】  【纠错】   【留言   【报料

关闭
 
 
 
 

今日精彩图片

梅州迎春花市开幕缓解五难惠及百姓青少年迎春晚会新战士叶帅像前宣誓
 
梅州日报社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本网作品版权属于梅州日报社,未经梅州日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反上述声明者,梅州日报社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③如您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络,请在30日内联系mzrb@21cn.net。

 
 

最新专题

 

关于我们广告资费 网上订报   网上投稿  留言板

报料有奖:0753-2278888     报纸征订:2267888     报纸广告:2263888   网站热线:2277999

梅州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05024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