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欲与刚相识的已婚女子同房,不料却遭到女子放迷晕药麻醉,劫去一万多元。1月29日,犯罪嫌疑人温某花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月8日,被五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06年9月10日下午2时许,在深圳玩得百无聊赖的温某花(23岁,五华县人,已婚)接到表兄古某的电话,叫她回五华玩,她便当即乘车回来。当晚9时许,古某和他的女友黄某及古某的朋友杨某(42岁,个体老板)开车到五华县城汽车站接到温某花,然后四人到县城某歌舞厅喝酒跳舞,四人均很尽兴,喝了不少酒。11日凌晨零时多,曲终舞停,四人便开车到安流镇某旅店开了两个房间休息,杨某与温某花共住一房。开完房,古某和杨某在一楼聊天,温某花与黄某则出外买了两瓶王老吉饮料。凌晨2时许,杨某回房洗澡,在脱衣服时,温见杨某脖子上挂了一条很大的黄金项链,当即萌生了占为己有的念头。她拿出带在身上的一小包迷晕药粉,放进一瓶王老吉饮料里,待杨某洗澡出来后,温某花便拿放有迷晕药的王老吉饮料给杨某喝,说是可以解酒。杨某喝过不久,就像睡着了一样,温某花趁杨某昏睡之机,取下杨某脖子上的价值约一万五千元的纯黄金项链,并搜去他钱包里的1300多元现金。作案后温某花立即走出旅店到安流镇一个路口,租了一辆车逃往在佛山的丈夫的住处。后来,温某花把劫来的项链抵了一万元的债务,1300多元赃款则被花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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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29日,杨某得知温某花回到五华龙村,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即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当日,公安机关以涉嫌抢劫罪将温某花刑事拘留。
(陈汉高 康新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