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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
对梅州金柚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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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14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了对梅州金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自2006年11月30日起对梅州金柚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梅州金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梅州市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立地条件。

    20°以下的缓坡地,土质为红壤土,土壤有机质含量≥1.5%,pH值在5.0至6.5。

    (二)种苗繁育。

    以酸柚为砧木,从优良母树上采取接穗,嫁接繁殖。

    (三)栽培管理。

    1.定植:种植时间为春植、秋植和冬植,种植规格为5m×6m或5m×5m,栽培密度≤375株/公顷,按南北向栽植行或等高栽植。在园内均匀配置5%至8%的酸柚、砧板柚等授粉树。

    2.土壤管理:丘陵山地果园定植后第2年开始深翻扩穴改土,分层埋施绿肥、秸秆、厩肥等有机肥,每立方80kg至100kg,每年施石灰1至2次,亩用40kg。平地果园逐年培土起畦。

    3.整形修剪:通过抹芽控梢、放梢、摘心、拉线整形、修剪等措施,培育成波浪式圆头形的树冠。

    4.施肥:幼年树“一梢三肥”,氮肥为主,氮磷钾比例为1∶0.3∶0.7。结果树以有机肥为主,每公顷年施有机肥不少于10吨,合理配施无机肥和微量元素,重点施好采果肥、春梢肥、稳果肥和壮果肥,氮磷钾比例为1∶0.5∶0.8,以株产100kg柚子计,全年施纯氮3.0kg左右。

    5.水分管理:根据幼年树和结果树的生长特性,进行合理排灌。

    6.病虫防治:按照《农药合理使用准则》(GB/T8321—1997)和《无公害食品柑桔》(NY5014—2001)的要求进行病虫害防治。

    (四)果实采收。

    在立冬后,当柚果果面有1/2至2/3呈黄色时即可采收。采收时要一果两剪,采收和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防止出现机械损伤。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

    2.理化指标:

    三、专用标志使用

    梅州金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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