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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过年手记]
本报记者 刘佩洁
“爆竹声声辞旧岁,烟花朵朵迎新春”,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传统的过年方式。今年,记者回老家潮州过年,深深地感受到了这个习俗的根深蒂固。
记者居住在城区,本是“禁放区”,但除夕下午就陆续听到燃放爆竹的响声,晚上十二点一过,小区里鞭炮声便此起彼伏,空气里弥漫着浓浓的火药味,很是呛人。邻居潘大婶九岁的孙子小杰在家门口放鞭炮,因点火后避让不及时,第一颗鞭炮就在小杰脚面上爆开,把新买的皮鞋烧穿了。虽然身体没有受伤,却把家人吓得够呛。记者问起潘大婶知不知道市区不能放鞭炮时,潘大婶惊魂未定地说:“知道的,不过孙子闹着要放鞭炮、烟花,我也没办法,而且大过年的,大家一起开心一下,就一次无所谓嘛。”这让记者想起去年在梅城过年时,城区也是爆竹声声,因烟花爆竹引发的人身伤害现象非常明显。去年年初一至年初六几天,仅梅州市人民医院就接诊了10多位因烟花爆竹致伤的病人。
千万别把“安全警告”当成“耳边风”,市民切记不要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在非禁放区燃放也要注意安全。莫让欢庆的鞭炮声变成“悲音”。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真正把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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