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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25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
本报记者 涂样生 通讯员 罗伟义 陈静 肖汉龙
春节前夕,兴宁市一名女保姆为了掩饰自己与他人合伙盗窃雇主2万多元钱财的犯罪事实,精心炮制出一起白天入室抢劫案。没想到自以为高明的骗局当天即被兴宁市公安局民警识破,两人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案发:
光天化日发生入室抢劫案
2月5日11时许,张伯在兴城居住的儿媳来到永和镇成鹊村看望独自居住在老家的张伯。让人奇怪的是,她在房外叫了几声也没人回应,难道是保姆和父亲一起外出了?她用钥匙打开门,感觉里面不对劲,进入房间后骇然发现保姆被捆绑在地上,嘴被透明胶纸封着,房内一片狼藉,她连忙替保姆松绑并立即报警。兴宁市公安局110接到报警后立即派出刑警和永和派出所民警赶往现场展开侦查。
警方从被绑的保姆黎某(女,43岁,兴宁罗岗人)口中了解到:当天早上,张伯外出后,有人敲门,黎某打开门后看见两个共骑一辆摩托车的陌生男子,他们二话没说便强行进屋,找来绳子和胶纸把黎某的手脚捆绑并封住她的嘴。陌生男子扬言要屋主50万元,同时撬开屋主房间的柜子将里面的钱财洗劫一空,并将黎某身上的一百多元钱抢去,临走时还威胁黎某不准报警,否则对她不利。
经过询问,张伯证实柜子里面的25000多元和床头柜里的3000多元确实被抢走。但民警通过现场勘察分析,发现该案有诸多疑点:张伯的居住地连着密集的民房,这里一向民风淳朴,治安良好,不大可能发生白天入室抢劫案,就是发生了案件,周围的居民也应该能听得到声响。另外,如果是陌生人入屋抢劫的话,不可能知道黎某就是保姆。种种迹象表明,熟人内外勾结作案的可能性比较大。侦查民警不动声色,仔细观察了黎某的双手,发现其没有因捆绑留下明显的痕迹,这更加证实了民警的判断。通过反复调查,民警发现口口声声称遭人入室抢劫的女保姆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诱因:
女保姆两次偷窥心生歪念
当日下午,民警将黎某请进了派出所。在强大的政策攻势和充分的证据面前,黎某的心理防线很快崩溃,不得不交代了自己见财起意与他人合伙盗窃屋主钱财并自导自演入室抢劫案的犯罪事实。根据黎某的供述,民警很快在黎某房内找到被盗的25000多元。
原来,2006年9月,黎某经人介绍来到张家做保姆后发现,独居的雇主张伯比较富有,他每天吃完早餐后都要到城里活动,直到中午吃饭才回家,不论刮风下雨都没有改变过。
今年1月间,黎某利用张伯出去活动的时间,用张伯留在家中的钥匙打开房间的老式木柜,惊喜地发现木柜里有一大叠的钱,数了一下竟有25000元人民币。为了不让张伯产生怀疑,颇有心计的黎某数完后仍将钱放回去锁好。
2月4日是张伯的生日,张伯的子女为了给老人庆祝生日,特地从城里回来看望老人,子女们给老人的利市再次吊起黎某的贪念。到了晚上,黎某趁张伯洗澡之机,偷偷拿钥匙打开张伯房间内床头柜抽屉,发现里面有3800元,清点之后黎某依旧将钱原样放回。
躺在床上,黎某怎么也睡不着,脑海里总是不断浮现清点钞票的情景,她盘算着怎样将张伯的钱弄到手又不易被人发觉,最后决定找人来帮忙。
作案:
合伙盗窃制造抢劫假象
2月5日9时许,黎某打电话给在石马镇做工的好朋友陈某(男,46岁,兴宁罗岗人),让他出来做工的时候顺便买条绳子和胶纸过来找她。为防止事情败露,黎某没有告诉陈某让他过来的目的。
10时许,黎某见陈某迟迟未来,便迫不及待先下手,用张伯放在家里的钥匙打开房间里的老式木柜,偷走放在黑色皮袋内的25000多元。
在石马镇做工的陈某想起黎某的话,生怕她遇到什么麻烦,便匆匆赶来。黎某见到陈某才道出此次邀他来的目的,要陈某将自己捆绑然后制造抢劫假象,合伙在张伯家捞一笔,所得的钱两人平分。本来生活就拮据的陈某经不住黎某的劝说,决定合伙盗窃。
为了使抢劫案演得逼真,黎某马上拿出水果刀叫陈去撬房间里的床头柜抽屉,见陈屡试不能得手,黎某便找来一把螺丝刀撬开抽屉,偷走钱包内的钱后交给陈。得手后,由于陈某没有带绳子和胶纸,黎某便从房里找来两条尼龙绳及透明胶纸,让陈某绑住她的手脚,封住她的嘴,制造成遭人入室抢劫的假象,随后让陈某快速离开。
第二天上午,接到协查通报的罗岗派出所民警来到陈某家中传唤陈某,但陈某不在家。下午,尚不知黎某被抓的陈某心存侥幸,主动来到派出所,民警很快戳穿陈某百般狡辩的谎言,并在陈某做工的地方起回被盗的另一部分赃款。
警方提醒:居民要有防盗意识,大额现金尽量不要存放在家中。特别是独居老人更不能露财,以免引来盗贼光顾和内贼作案,引发财物和人身威胁。广大市民应多留个心眼,把现金存进银行并留下密码,这才是最好的防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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