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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替妹抚养孩子近8年闹官司
梅江区 法院打“亲情牌”成功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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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27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宋健军 通讯员黄永松)姐姐替妹妹抚养小孩近8年后,由于姐妹之间突然不和,两人竟然为代养小孩之事引发纠纷并闹起了官司。近日,梅江区 法院通过在姐妹之间打“亲情牌”,成功调解了该起代养纠纷。

    据了解,张×玲与张×洁是同胞姐妹。1998年10月,张×洁将自己尚不满周岁的女儿送到深圳的姐姐张×玲家让其代为抚养。此后,张×玲将外甥女视为己出悉心照顾,甚至还为小孩办理了户口迁移,并供其上幼儿园、小学。后来,张×玲姐妹发生矛盾,小女孩于是回到亲生父母身边生活。2006年7月,张×玲欲将小女孩带回深圳一起生活,遭妹妹张×洁拒绝。于是,张×玲夫妇向梅江区 法院起诉,要求张×洁夫妇按照在深圳抚养小孩的费用标准,向他们支付从1998年10月至2006年3月抚养小孩的费用共计15万多元。而张×洁夫妇认为姐姐张×玲夫妇抚养外甥女是自愿行为,不同意支付抚养费。

    法院法官接案后,通过深入调查,发现姐妹俩之间其实感情挺深,便从亲情角度多次劝说姐妹俩。经过多次耐心调解,张×玲姐妹俩终于消除了隔阂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张×洁夫妇补偿17000元给张×玲夫妇;小孩可在放假期间到姐姐张×玲家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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