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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梅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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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01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2007年2月27日通过)

    中共梅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07年2月27日在梅城举行。全会传达学习了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张德江同志在省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省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听取了市委书记刘日知同志的重要讲话,听取并审议了李纯德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拓展领域、务求实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的工作报告。

    全会坚决拥护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和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一致认为,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切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强调要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中纪委、省纪委七次全会全面总结了第六次全会以来的反腐倡廉工作,部署了2007年工作任务,目标明确,针对性强。全市各级党委、纪委必须把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七次全会部署的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我市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全会一致认为,刘日知同志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2006年以来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分析了当前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强调要抓好思想教育、制度建设、权力监督、案件查处,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讲话针对性强,内涵丰富,体现了市委坚定不移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心,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李纯德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2006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2007年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的措施切实可行,完全符合梅州实际。全会一致通过这一报告。

    全会强调,2007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十次会议、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市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全面贯彻中央《实施纲要》、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实施办法》,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初步建成具有梅州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富裕和谐秀美的新梅州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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