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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户口借读生要交书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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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02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沟通专线]
                              热线电话:2278888

    一群松源农民来信:我们的孩子在梅江区 美华小学读书,今年1月17日《梅州日报》报道“农村小学初中教辅材料费等代收费取消,今春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但美华小学又要收取256元书杂费,原因何在?

    梅江区 教育局答:按有关政策,在我区城镇学校借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农业户口学生,按物价部门核准的城镇学校借读生杂费标准,减去省拨农村义务教育免费补助(小学每学期每生144元,初中204元)收费。

    梅江区 美华小学答复:我校是梅州市一级学校,属于尚未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的城镇小学。根据粤教财【2006】85号和粤教财【2006】117号文件精神,应执行“一费制”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标准,我校本学期收费标准是:非农户口普通生杂费256元,借读生书杂费511元;农业户口的借读生书杂费367元(即借读生收费标准511元减去省补助资金1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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