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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县建立防管责任新机制落实奖惩激励新办法 | | 确保秀美山川俏姿长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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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06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
本报讯 梅县县委、县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以建设秀美山川实现林业生态县为目标,建立森林防火和林业管护新机制,落实奖惩激励新办法,以依法治林为手段,不断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去年来全县没有发生大的森林山火,火灾、火警和林业案件大幅下降,森林覆盖率达70.8%,创建林业生态县通过省验收,雁鸣湖森林公园被评定为国家级森林公园。
通过多年努力,至目前梅县已实现有林面积295万亩,活立林蓄积量604万立方米,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到处呈现出盛世兴林、山川秀美的喜人景象。如何使青山绿水俏姿长在,该县在森林防火、管护上建立新机制,严格执行激励和惩罚新办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该县在动员全民参与“绿满梅州”和“十万亩森林围城工程”的同时,一方面,建立森林防火管护工作重心下移的责任制,列入干部岗位责任考核内容,把镇、村干部,林业干部和护林员职责捆绑在一块。各镇在防火期视行政村大小和山地多少等情况拨给几百元至1000元的扑火经费,并给每个村干部配备5把扑火工具,一旦发生火警,村干部能在短时间内组织人员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去年来,由地处边远的村干部组织扑救的起火点就有4宗,由于扑救及时,没有酿成森林大火。另一方面,该县于去年初重新修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与奖惩的规定,酿成山火的,分别给镇、村相关领导和责任人通报批评、取消年终评优评先、扣罚山火迹地更新费等。如果一个月内过火面积累计超过1500亩或连续发生3宗山火的,该镇书记、镇长要向县委、县政府作书面检查,取消所有评优评先资格,同时,党委书记要在县电视媒体上作公开检讨,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此外,根据分类,全年无山火的镇将获得1万元至3万元奖金;书记、镇长、分管领导和林业站长,也可获10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由于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水车、程江等7个镇获得了1万元至2万元的奖励,松口镇书记、镇长等60人获得了10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县里专门拨出30多万元对他们进行隆重表彰奖励。
此外,该县各镇都建立了一支专职野外火源巡查队伍,遇火查、见火灭。县森林公安加大失火、纵火案和破坏林业案件的查处,依法治林,合力使梅县森林资源安全,使秀美山川俏姿长在。
(饶延志 翁尚华 刘建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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