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梅州新闻>>正文
 

梅县建立防管责任新机制落实奖惩激励新办法
确保秀美山川俏姿长在

【字号 】   【检索中心】    【我要投稿

 

2007-03-06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 梅县县委、县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以建设秀美山川实现林业生态县为目标,建立森林防火和林业管护新机制,落实奖惩激励新办法,以依法治林为手段,不断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去年来全县没有发生大的森林山火,火灾、火警和林业案件大幅下降,森林覆盖率达70.8%,创建林业生态县通过省验收,雁鸣湖森林公园被评定为国家级森林公园。

    通过多年努力,至目前梅县已实现有林面积295万亩,活立林蓄积量604万立方米,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到处呈现出盛世兴林、山川秀美的喜人景象。如何使青山绿水俏姿长在,该县在森林防火、管护上建立新机制,严格执行激励和惩罚新办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该县在动员全民参与“绿满梅州”和“十万亩森林围城工程”的同时,一方面,建立森林防火管护工作重心下移的责任制,列入干部岗位责任考核内容,把镇、村干部,林业干部和护林员职责捆绑在一块。各镇在防火期视行政村大小和山地多少等情况拨给几百元至1000元的扑火经费,并给每个村干部配备5把扑火工具,一旦发生火警,村干部能在短时间内组织人员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去年来,由地处边远的村干部组织扑救的起火点就有4宗,由于扑救及时,没有酿成森林大火。另一方面,该县于去年初重新修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与奖惩的规定,酿成山火的,分别给镇、村相关领导和责任人通报批评、取消年终评优评先、扣罚山火迹地更新费等。如果一个月内过火面积累计超过1500亩或连续发生3宗山火的,该镇书记、镇长要向县委、县政府作书面检查,取消所有评优评先资格,同时,党委书记要在县电视媒体上作公开检讨,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此外,根据分类,全年无山火的镇将获得1万元至3万元奖金;书记、镇长、分管领导和林业站长,也可获10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由于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水车、程江等7个镇获得了1万元至2万元的奖励,松口镇书记、镇长等60人获得了10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县里专门拨出30多万元对他们进行隆重表彰奖励。

    此外,该县各镇都建立了一支专职野外火源巡查队伍,遇火查、见火灭。县森林公安加大失火、纵火案和破坏林业案件的查处,依法治林,合力使梅县森林资源安全,使秀美山川俏姿长在。

    (饶延志 翁尚华 刘建潮)
                 
  相关文章
·梅县开始转入科学发展轨道
·梅县通过“创强”验收
·梅县一环保工程获评省优
·魅力梅县 旅游胜地
·生态梅县 环境优美
·梅县创建8个省市级生态示范村
  今日精要文章

 打印】  【纠错】   【留言   【报料

关闭
 
 
 
 

今日精彩图片

送医送药情暖妇女姐妹我市学生选手再获金奖暴风雪重创东北全国人大在京开幕
 
梅州日报社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本网作品版权属于梅州日报社,未经梅州日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反上述声明者,梅州日报社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③如您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络,请在30日内联系mzrb@21cn.net。

 
 

最新专题

 

关于我们广告资费 网上订报   网上投稿  留言板

报料有奖:0753-2278888     报纸征订:2267888     报纸广告:2263888   网站热线:2277999

梅州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05024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