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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250余万农民参加合作医疗
今年住院费用报销限额提高至10000元以上,下半年拟推行即时补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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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10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罗渊宜 通讯员秦锐和)实行了4年的我市新型农民合作医疗制度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各部门各方的协作支持下,目前已呈现出广大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自觉性及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农民受益面不断扩大,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能力不断增强的良好态势。去年,全市共有农民165.7万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其中48913人次受惠,住院医药费用报销4836.8万元,2133人次得到救助金额共195.6万元。由于广大农民看到“参合”后为自己带来的好处,今年全市农民“参合”人数增加86.1万多人,达251.80万人,“参合”率为66.7%。

    去年是我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从镇办镇管全面过渡为县办县统筹的第一年,实现了资金集中管理、统筹支配、总量不断壮大的目标。“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报销封顶线从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6000元。去年7月,市政府在丰顺开展门诊补偿试点,成为全省率先开展此项试点工作的两个县(市)之一,为今年全面开展门诊补偿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管理方面,市政府还制订和发出了“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紧急通知”,并进行了检查指导;同时,针对覆盖率不高和一些制度欠完善等问题进行了调研,调整了政策,扩大补偿面,提高了补偿标准,有效地增强了合作医疗的服务能力,让农民得到的直接实惠更多。

    今年,我市农村合作医疗将呈现三个亮点:一是提高了住院费用报销限额,除梅江区 提高到12000元外,其余各县(市)统一提高到10000元以上;二是全面实行门诊补偿制度,即从筹资总额中每个“参合”农民得到7元的门诊补偿;三是拟在下半年实行住院医药费用即时补偿制度,即凡是“参合”农民住院康复出院时即与定点医院结算,个人补偿部分由定点医院与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结算,大大减少了农民报销住院费用的申批报销环节。

    据了解,今年全市各县(市、区)农民“参合”率比上年增幅较大的前三名是平远县16.7个百分点、蕉岭16.1个百分点、梅江区 14个百分点。今年头两个月全市已有50多名“参合”农民的住院费用报销达到10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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