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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 在工业园建设过程中同步开展廉政工作
预防职务犯罪 建设阳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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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10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 日前,梅江区 人民检察院与梅江区 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该区工业园工程建设过程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举行了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签订仪式。此举标志着该区开始在工业园区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开展“两预防、两满意”活动(即:预防可能发生职务犯罪的环节出现,预防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创人民满意建设工程,人民满意建设者)。

    据了解,去年6月,梅江区 购回城北梅雁工业园400亩用地,规划建设梅江区 工业基地。工业基地规划建设面积1500亩,目前已投入前期建设资金300多万元。该区工业基地吸引了不少投资者。

    为把工业园建设成为“优质、高效、廉洁”的阳光工程,梅江区 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在工业园工程建设过程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区检察院将遵循“服务不代替、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参与不干预”的原则,监督、指导和协助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做好各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招投标、大宗材料采购、和工程的变更及预算的增加、建设资金的管理、工程验收、结算等过程进行监督。同时,依法保护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并通过检查考核的方式,预防可能发生职务犯罪的环节出现、预防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争创“人民满意建设工程和人民满意建设者”,确保工程优质、干部廉洁。
      (廖传宝 罗立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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