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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赚取手机维修费用
商家明知不可修仍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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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11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 市民侯女士近日向本报反映,其拿着被水浸坏的手机前往梅城某手机销售商场维修时,商家在明知手机已无修复可能的情况下,为了赚取维修费用仍然为侯女士维修手机,以致侯女士的手机屡修屡坏、屡坏屡修,让侯女士非常恼火。

    据侯女士介绍,其于去年初在梅城江南路附近某手机销售商场购买了一部诺基亚手机。今年2月侯女士不慎让手机遭受水浸,致手机无法开机。侯女士于2月4日将手机拿回商场维修。由于已经过了保修期,商家表示侯女士需付费维修,侯女士表示同意。商场工作人员经检测后认为侯女士的手机需更换CPU,费用为150元。侯女士提出疑问:“是否更换CPU后手机便将完好?”该工作人员非常坚定地给出了肯定的答案。

    2月7日上午,侯女士去商场取回手机,当场验收。然而,她在回家途中便发现手机又出现自动关机的毛病。她当即返回商场质问维修人员,维修人员再次对手机进行了维修,手机又恢复正常。然而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2月8日,侯女士发现手机的“老毛病”又犯了,她怒气冲冲地再次返回商场,维修人员只得免费为她重新维修。带着手机回到家中,侯女士的烦恼并未结束,手机仍然不时会自动关机。

    3月份,面对“症状”日益严重的手机,侯女士实在忍无可忍,又将手机拿回商场。维修人员此时表示手机需更换另一个部件,费用为50元。侯女士此时已对该商场失去信心,愤然离去。随后,她来到另一手机维修店,该店维修人员查看后表示,手机经污水浸过后严重损坏,没有可能再修好,建议侯女士放弃维修。侯女士忿忿地向记者表示,商场维修人员不可能不知道手机的损坏情况,在明知手机已经难以修复的情况下,不该一再让她出钱维修。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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