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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报道引起市民强烈反响和共鸣
不讲“车德”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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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16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涂样生)本报昨日第二版以《缺德司机损人不利己》为题,报道了梅州城区部分“司机大佬”随意闯红灯、鸣喇叭、丢杂物、乱掉头、强抢道,造成不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事实。文章见报后,在市民中引起强烈反响和共鸣,不少读者纷纷打来电话,明确表示做人要讲人品,开车要讲“车品”,不讲“车德”实在是害人又害己。

    家住梅城江南定民路的范先生昨日刚一上班,便看了本报报道,随后以一个受害者的身份,向记者表述了自己对此类缺德行为的深恶痛绝。他说,去年他骑摩托车载着年仅5周岁的女儿去逛街,走到嘉应大桥桥面上时,一辆飞驰而过的吉普车上突然扔下一个硬纸盒,正好打在他年幼女儿的眼睛上,造成孩子眼角膜受伤,医治了好一段时间才痊愈。而他自己也曾被无良司机从车窗随口吐出的痰“暗算”。至于被身边突然鸣响的汽车、摩托车喇叭声吓了一跳这样的事,“那可实在是太多了,举不胜举”。他希望通过本报批评此类“缺德”行为,也希望有关部门认真管一管。

    嘉应学院的张老师也深有感触。他认为,做人要讲人品,开车要讲“车品”,“车品”“车德”是人品人德的延伸体现。就拿行车礼让来说,按照交通规则的严格规定,开车人要“让行”。“让行”做得好,交通就顺畅,做得不好,往往不是人为地添堵,就是造成交通事故。交通是个大环境,礼让先行可在很大程度上维护这个大环境。大环境好了,开车人才能顺畅、舒心地开车。所以,开车人都应该以礼让先行为荣。抢道争先到头来只会惹祸,害己又害人。

    有些市民认为,一些司机的不道德行为,很大程度上也是一些部门一些人特权意识的表现,他们强行抢道插队、随意停车、抢行、闯红灯、雨后行车不减速、乱鸣喇叭等,车想怎么开就怎么开、想怎么停就怎么停,好像谁也说不得、谁也管不了。他们其实什么都懂,可他们在路上就是什么规矩也不遵守。

    一位司机则反映,其实不少司机的无“车德”行为也是迫于无奈。比如在照明良好的路段,因为别人一直用远光灯照得自己眼睛都睁不开,一气之下自己也开远光灯“报复”,如此恶性循环,就有越来越多的车辆开起了远光灯。他说,一直以来,“驾驶道德”就已经列入了驾驶员考试内容之中,以增强驾驶员的“车德”,但这种考试内容很多时候形同虚设、无人在意。他认为,养成良好“车德”需要驾驶员和全社会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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