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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新施行的节能细则作出严格规定
新建公共建筑禁用超大玻璃幕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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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2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记者从广东省建设厅获悉,这个省从4月15日起将全面实施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规定,新建的酒店、办公大楼等公共建筑将一律禁用超大玻璃幕墙。

    广东采用超大玻璃幕墙的城市建筑物近年来不断增多,这些气派非凡的建筑在增添大都市时尚风格的同时,也成为耗费能源的大户。尤其是在炎热的夏日,这类建筑物须开大空调才能正常运行。为此,广东省新施行的节能细则严格规定,把窗墙耗能指标列入“强制执行”的范围,未达标者坚决不批准建设。

    根据新规定,该省的广州、深圳等夏热冬暖地区,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的窗墙面积比最大不能超过七成;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二成。向阳窗尤其是东、西朝向的外窗或玻璃幕墙,宜采用遮阳措施,包括设计外廊、阳台、挑檐等方法。

    为降低建筑温度,该施行细则还建议公共建筑外墙必须穿浅色“衣服”,以浅色的粉刷、面砖反射掉尽量多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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