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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蕉岭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构建节约型社会 | | 实施三大工程 农民得到实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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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5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
本报讯 蕉岭县积极构建节约型社会,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近年来,在全县实施节水工程、节能工程、洁净工程“三大工程”,使广大农村群众得到实惠,全县新农村建设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该县积极实施农业节水灌溉项目,投入450多万元对东联灌区实施干渠19.963公里、支斗渠14.5公里防渗改造和100亩喷灌工程建设。这一节水灌溉项目投入使用后,实现了渠道水利系数由原来的0.5左右提高到现在的0.75,灌溉水利用系数达0.71,灌区亩均用水量比实施前减少172立方米。同时,这一项目的运用,还实现了水稻亩产量由原来的465公斤增至500公斤,经济作物亩均增产98公斤的经济效益。另外,节水后由于单位面积的节水,使工程在水量一定的情况下,比原来增加灌溉面积4932亩,提高了灌区的农业生产水平。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各种资源能源需求越来越大,造成资源能源日益紧缺,特别是煤炭、汽油、煤气价格不断上涨,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一定的困难,针对这种状况,该县因势利导地扶持农户发展应用太阳能热水器,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将石窟河沿岸四个镇列为扶持农户应用太阳能热水器示范点的决定》,对蕉城、长潭、三圳、新铺四个镇示范点的农村常住户口、未享受沼气池补贴、新安装符合标准的太阳能热水器的农户进行扶持,新购置安装每台容积为150升以上太阳能热水器的农户,每户给予补贴600元。如今在蕉岭,农民一改过去传统的“燃料思想”,引发了一场“燃料革命”,纷纷开发利用太阳能,极大地改善了生产生活环境。
该县积极实施洁净工程,鼓励群众发展沼气,节约能源,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农村沼气建设的决定》,对新建沼气池给予资金扶持,新建一个8立方米以上的沼气池,给予补贴600元;对联建和一池多户的沼气池,建池容量每户有8立方米以上并签订供气合同的(如有偿供气且供气价每户每月低于40元的),每户给予补贴300元。同时建立了考核激励机制,将农村沼气建设纳入各镇、村年度考核内容,每年自下而上组织一次考核;以行政村为单位,沼气池覆盖率占农户总数的20%以上的村,对村委干部每发动1户新建沼气池的给予20元的奖励。为加强对农村沼气建设的指导、协调,该县成立了农村沼气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利用电视、现场会等,广泛深入宣传兴建沼气的意义、作用和成功典型,使广大农户了解沼气的基本知识和应用技术。至目前,该县农村沼气池覆盖率达22.77%,直接受益群众达4万多人。(涂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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