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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难攻坚梅开二度
——市检察院再次获得“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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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9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市检察院在2001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基层建设组织奖”的基础上,坚持“以基层为本,固本强基,协调发展”的方针,通过抓好检察业务、班子和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实现了“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业务信息化”的建设目标,日前再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完善制度促规范

    市检察院坚持把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作为推动基层院建设的重要环节,进一步建立完善了立案、侦查、批捕、起诉等各个办案环节的操作规程,在反贪侦查部门实行办案组长负责制、办案工作分类管理和考核制度,在刑检部门推行工作量化考核、案件质量把关、错案责任追究等机制。据统计,2005年至2006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2955人,批准逮捕2540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3049人,经审查后提起公诉2915人,批捕、起诉准确率达100%。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案件111件114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5件35人,大案率占98.1%。全市检察队伍保持重建27年无严重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破难攻坚抓保障

    市检察院想尽千方百计,全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多年来,市检察院坚持党组成员对口挂钩帮扶制度,每个党组成员对口挂钩帮扶1至2个基层院,为基层院排忧解难。同时,两级检察院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不断加大对“两房”建设和科技装备建设资金投入。去年,兴宁、大埔、五华3个院建成了检察技术大楼,全市提前两年完成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下达的“两房”建设任务。全市检察院均开通了三级专线网,完成了自侦案件审讯室、监控室及数字化系统建设,大部分基层院建成了局域网,加强了科技装备,加快了办公办案自动化进程。

    分类推进促发展

    市检察院对全市8个基层院进行分类排队,按工作基础分为示范院、一、二、三类院四个层次,指导各基层院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加强改进,全面提高。通过开展示范院和“互帮互学”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导作用,以典型带全面。两年来,全市基层院建设全面协调发展,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五华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并荣记集体一等功,大埔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梅江区 检察院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服务大局树形象

    市检察院在抓基层建设过程中,努力树好基层检察院的良好形象。两级检察院建成电子荧屏滚动播放检务公开内容,办好检察宣传栏,加大宣传力度;送法下乡,服务农村法制建设;加强“文明窗口”建设,为群众排忧解难;组织干警参加挂钩扶贫等各种公益事业,树立检察机关公仆形象;积极为党委、政府各项工作中提供法律服务,促进经济发展;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派出30多名中层骨干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卫士形象。(李卫君 朱文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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