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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前晚亲历交警部门统一整治行动
交警耐心教育司机讲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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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31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讲车德 讲文明]

    我市公安交警部门高度重视本报有关“车德”问题的系列报道,把驾驶员“缺车德”行为列入了交通秩序日常监管范围。3月29日晚上7时至9时,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在梅州城区开展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统一行动,记者跟随执勤交警一起上路,在梅城江南、江北各卡点亲历了整个行动过程,记录下了执勤交警对一些不讲“车德”行为进行纠正教育的其中几个场景。

    19∶49,转向时不打转向灯

    19时49分,江北南门广场圆盘。一辆市旅游总公司所属的车牌号为粤M08752的出租车载客从金利来大街方向驶来,绕圆盘行驶时未打转向灯。当执勤交警向司机示意其停车时,司机打开了左转向灯。“为什么进入圆盘转向时不打转向灯啊?”执勤交警问。该司机自知理亏,一时无法回答。执勤交警对其进行教育后放行。

    “粤M08752”刚刚开走,紧接着又一辆出租车空车进入执勤交警的视线——江南汽车运输公司旗下的车牌号为粤M38820的车进入圆盘转向时也未打转向灯。执勤交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该出租车在靠边停车过程中打开了左转向灯。

    “刚才为什么不打转向灯?”

    “打了啊!”

    该司机还在狡辩。执勤交警当即对其进行严厉批评。


       图①:执勤交警教育司机在城区行驶勿使用远光灯。
 

       图②:执勤交警正在纠正一起轿车驶入非机动车道的行为。
 

       图③:执勤交警指出未打转向灯时,出租车司机还在狡辩。

    20∶15,城区行驶开远光灯

    20时15分左右,从沿江半岛路段驶来一辆轿车,在南门广场圆盘处就能看到两道强光直射过来,灯光格外刺眼,该车在行驶中使用了远光灯。当该车行驶至圆盘处被执勤交警拦下时,远光灯仍然开着。记者看到,这是一辆车牌号为粤AWK708的尼桑轿车。执勤交警把司机请下车,伸手探进车里“示范”变换远近光灯,司机才“如梦方醒”,原来是自己使用了远光灯。执勤交警对司机进行耐心教育,向其说明在梅州城区是不能使用远光灯的。此时,在一旁的车上乘客忙向交警解释道:“司机刚从外地回来,不清楚情况。”

    在当晚的行动中,执勤交警拦下了多辆疑似使用远光灯在城区行驶的车辆,这些车辆的灯光都显得格外耀眼。当部分驾驶人表示并未使用远光灯时,执勤交警明确指出这些车辆的车灯灯光不符合有关标准,应尽快更换成标准的车灯,以避免夜间行驶时影响相对方向车辆的视线。

    20∶40,轿车开进非机动车道

    随后,记者赶到交警部门在嘉应大桥东端红绿灯处设置的卡点。

    20时40分左右,一辆从嘉应中路驶来的牌号为粤M00796的别克轿车右拐进入旁边的非机动车道行驶。执勤交警马上示意车上女驾驶员靠边停车。“为什么把轿车开到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女驾驶员一边指着旁边的一处店面一边解释说她要到附近办事。执勤交警教育女驾驶员说,车辆应该各行其道,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会对非机动车或行人通行造成影响,容易引发交通秩序混乱,也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当执勤交警要求查看女驾驶员的驾照、行驶证等有关证件时,该女驾驶员表示未带在身边。执勤交警作出“暂扣其车辆”的处理,要求其取来有效证件后再过来现场取车。

    20∶50,车辆压住黄实线行驶

    20时50分左右,执勤交警上路巡逻时,在江南彬芳大道、梅江大道等处发现部分车辆压住双(单)黄实线行驶或越过双(单)黄实线超车、转向掉头,执勤交警立即用警车上配备的唤话器提醒教育车主注意文明行车,勿压线或越线行驶。

    身边的执勤交警向记者解释道,黄实线就像一堵虚拟的“墙”,是不允许压线或越线行驶的。车辆压住双(单)黄实线行驶或越过双(单)黄实线超车、转向掉头,会严重影响相对方向车道上车辆的正常行驶,极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压线或越线行驶的车辆要负主要责任。

    至当晚21时整,统一整治行动结束。记者随后从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了解到,当晚该大队共出动警力90人次,查纠各类交通违法及不讲“车德”行为300多起,扣证185本,扣留摩托车30辆、大货车1辆。
    (本报记者 刘龙胜 钟小丰 通讯员 刘锋尚 叶志权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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