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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
曾荫权任香港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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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03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据新华社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第十次全体会议,就任命曾荫权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作出决定。温家宝总理签署了国务院第490号令,任命曾荫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于2007年7月1日就职。

    温家宝总理在会上作了讲话。他指出,这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是依法进行的,完全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解释和决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曾荫权先生当选,充分反映了香港社会对他的信任和期望。

    温家宝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人选产生后,需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今天国务院召开全体会议,作出任命曾荫权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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