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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明办负责人充分肯定本报有关“车德”问题系列报道,认为——
讲车德有利于提升城市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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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05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刘龙胜)本报近期连续推出的有关“车德”问题的系列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许多市民通过给本报发信件、邮件等方式积极参与本报“讲车德,讲文明”专栏大讨论。日前,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郭文烈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认为本报近期推出的“车德”问题系列报道十分及时和必要,驾驶人讲“车德”有利于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在接受采访时,郭文烈表示,虽然我市境内公路交通建设已全面实现“1小时生活圈”的目标,走在全省地级市前列,但是城区交通在配套设施、管理机制等方面还存在相对落后的状况,与梅州作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良好声誉还有一定的差距。在这种情况下,《梅州日报》推出系列报道,曝光梅州城区部分司机不讲“车德”现象,并引发了“讲车德,讲文明”大讨论,显得十分及时和必要。他认为,在社会上呼唤汽车驾驶人讲“车德”有利于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郭文烈说,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梅州城区的营运性车辆和自驾车辆日益增加,各类机动车数量大幅度增长,这对城市交通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现在梅州城区存在的不讲“车德”的不文明现象还比较多,要通过加强管理,加强教育,尽快提高驾驶人的素质和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使讲“车德”、讲文明的行为在梅州城区蔚然成风。

    如何在社会上营造“讲车德,讲文明”的浓厚氛围,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交通秩序呢?郭文烈认为,一方面需要相关部门严格管理,采取重典治乱。其一,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敢管敢抓敢罚,过好“人情”关,不要怕得罪人,把各项交通规章制度确确实实落到实处,不要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其二,要密切配合,形成统一行动。各相关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交通执法检查,特别是要配合我市正在开展的“双创”活动,加强交通秩序的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其三,要加强宣传,曝光不文明现象。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的宣传报道,并曝光一批不讲“车德”、扰乱交通秩序的人和事,促进城区交通秩序的逐步好转。另一方面还需要驾驶人加强自律,树立三种意识。一是“方向盘就是形象”。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要严格按照城建部门、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做到车辆按标志、标线行驶,停放车辆时做到准确到点、到位。二是“耐心就是涵养”。在交通拥挤时特别是上下班高峰期,驾驶人不能争先恐后,抢班夺路,应该耐心等待,按部就班,实现交通安全畅通。三是“减速就是礼让”。遇到人行横道、十字路口、繁华街道时要减速。特别是下雨天,遇到路面有积水时要自觉减速,做到文明礼让。郭文烈说,每一位驾驶人都是梅州文明的一个形象、一个窗口,希望大家都以文明市民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为“文化之乡”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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