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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装卫星电视接收器,违法
市文化部门呼吁市民遵规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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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06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宋健军 实习生李国标)近期以来,不少喜爱收看卫星电视节目的市民在自家楼顶安装“锅头”,从而便于接收各地卫星信号。但私自安装“锅头”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乃违法行为。昨日上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专门对梅城各大酒店进行了专项检查。

    昨日上午,执法大队先后到金叶大酒店、友谊宾馆、客都大酒店、富源大酒店等地进行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秩序的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受检查酒店均没有发现违规私自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行为,总体情况良好。在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向酒店管理人员宣传了相关政策法规。

    据了解,近期以来,我市部分群众尤其是城郊结合部及农村地区群众,喜欢私自安装俗称“锅头”的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接收各地乃至境外的卫星电视节目,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并为安全接收带来了极大的隐患。非法安装、非法接收行为将可能被境外不法组织利用,境外不法组织将可能通过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向我国宣传渗透不法思想。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呼吁,市民切勿因贪图“多接收节目”而私自违法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同时公共场所管理人员应自行做好日常监管工作,防止不法分子在公共场所私自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今后该执法大队将进一步加大对宾馆、写字楼及住宅小区的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非法安装、非法接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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