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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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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06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日宣布,将逐步降低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促进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

    发展改革委为此下发的通知规定,2004年及以后投产的小火电机组,一律降低到标杆上网电价水平。标杆上网电价是根据各地燃煤机组社会平均发电成本事先制定并公布的统一上网电价。

    2004年以前投产的小火电机组,将分步降低到标杆上网电价水平。价差在0.05元/千瓦时以内的,分两年降低到标杆电价;价差为0.05元至0.1元/千瓦时的,分3年降低到位;价差在0.1元/千瓦时以上的,分4年降低到位。

    这次降价范围为上网电价高于当地标杆上网电价的小火电机组,具体为单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火电机组,运行满20年、单机1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火电机组,按照设计寿命服役期满、单机20万千瓦以下的各类火电机组。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十一五”期间要关停5000万千瓦小火电机组,今年关停1000万千瓦。

    根据发展改革委测算,如能顺利用能耗低、效率高的大机组替代5000万千瓦小火电机组,“十一五”期间我国节能降耗目标将能完成1/5。

    为促进小火电机组关闭,国家将用足经济手段,这次降低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就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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