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人与法>>正文
 

昔日员工利用手机店管理漏洞
冒领手机72部异地销赃

【字号 】   【检索中心】    【我要投稿

 

2007-04-08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一伙无业青年冒充手机店店员到梅县某客运站领走手机72部,价值16.9万元。得手后,这伙狂徒流窜到梅江区 、蕉岭、广东中山及深圳等地销赃。梅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和宝华派出所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快速出击,于近日将嫌疑人杨某雄、林某庆、邓某强抓获归案,追回20部手机及部分赃款。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杨某雄(男,21岁,梅江区 金山人)、林某庆(男,19岁,梅县石扇人)、邓某强(男,20岁,梅县石扇人)与在逃的李某东(男)均是无业青年,这些人经常勾结在一起游手好闲混日子。李某东曾在梅江区 金利来大街某手机店打工,当过收货员,颇有心计的李某东曾到梅县某客运站领货时,发现该客运站对领货人的核实比较简单,只要报出货主的名字便可以轻易地将货物领走。客运站的这一管理漏洞无疑为一直梦想发横财的李某东提示了一条“发财捷径”。

    1月28日,李某东和杨某雄、林某庆、邓某强等人在梅县西桥水厂附近的出租屋闲聊,春节临近,这伙无业游民急于找钱回家过年。这时,蓄谋已久的李某东将到某客运站冒领手机的诈骗勾当和盘托出,立即获得杨某雄、林某庆、邓某强的一致赞成。

    根据安排,1月30日,李某东和杨某雄、林某庆、邓某强四人起了个大早,8时左右他们分骑二辆摩托车来到梅县某客运站伺机作案。杨某雄长相较为斯文,嘴巴比较甜,因此负责到货运站领货,其余三人则骑摩托车在客运站附近望风、接应。杨某雄强作镇定来到货物存放处,温文有礼地告诉值班保安,说他是某某手机店的店员,代替生病的同事前来领手机,并准确地说出了手机店老板的名字。不知有诈的保安很快把装有72部进口手机的货箱交给了杨某雄。

    得手后,这伙狂徒将货品拉到梅江区 五里亭附近的出租屋进行分拆,随后运回梅县西桥附近的“大本营”。李某东、杨某雄、林某庆、邓某强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按功行赏”,将72部手机瓜分完毕。每人分到数量不等的三星、摩托罗拉手机一批。此后,各人分头销赃,李某东将手机带到中山、深圳等地低价抛售,邓某强则将手机卖到蕉岭一带……

    就在这伙不法之徒为轻易到手的钞票窃喜的时候,梅县公安局的民警悄悄撒下了抓捕的大网,春节刚过就将他们当中的三人杨某雄、林某庆、邓某强抓获。目前,案件的追捕和审理工作正在进行中。(李诗)
  相关文章
  今日精要文章

 打印】  【纠错】   【留言   【报料

关闭
 
 

今日精彩图片

嘉院校园美丽如画企业员工为梅州添绿壶口瀑布“水底冒烟”广药迎来两连胜
 
梅州日报社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本网作品版权属于梅州日报社,未经梅州日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反上述声明者,梅州日报社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③如您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络,请在30日内联系mzrb@21cn.net。

 
 

最新专题

 

关于我们广告资费 网上订报   网上投稿  留言板

报料有奖:0753-2278888     报纸征订:2267888     报纸广告:2263888   网站热线:2277999

梅州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05024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