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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法院依法对征用土地案实施强制执行
确保建校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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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3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宋健军 通讯员张启祥 罗文胜)近日,梅县人民法院依法对程江居委会某村民小组拒不交付新城中心小学征用土地案件实施强制执行,以保障梅县新城中心小学顺利建设。

    今年3月6日,梅县国土资源局向梅县法院申请依法强制执行征用梅县新城中心小学的建设用地。梅县法院随后向程江居委会有关村民小组等被执行人发出《限期执行通知书》,并张贴执行公告,责令被执行人自觉交出被征土地、清除被征土地范围内的障碍物。期间,该法院还会同有关部门多次登门对被执行人进行说服教育,但仍有35户110人拒不交付土地,严重影响了学校建设进度。为加快学校建设进度,梅县法院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妥当的执行方案。经过缜密部署,4月10日上午,梅县法院会同该县公安、教育、城管、法制等部门共300多人,前往现场依法实施强制执行。历经近6个小时,执行行动取得圆满成功。梅县法院依法将被征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确保了梅县新城的建校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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