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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集体中毒事件被认定为刑事案件
有人故意投毒 警方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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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3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黑龙江省公安厅12日召开新闻通报会宣布:4月9日在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发生的200余人中毒事件,是一起故意投放危险物质的刑事案件。目前,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

    2007年4月9日12时40分,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六顺派出所接到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报警,称该院当日约7时以后,陆续发现近200名医患及陪护人员出现恶心、呕吐、头痛、头晕等症状,疑为中毒反应。

    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专案指挥部副总指挥宋春华介绍说,经查,中毒人员共203名,其中住院患者136名,陪护人员62名,医护人员5名,均在该院食堂吃完早餐后出现中毒症状,中毒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3小时,平均潜伏期为20分钟。经过对现场提取的呕吐物、剩余食物进行检验分析,确定早餐中的大米粥中含有氟乙酰胺成分(俗称“鼠药”)。经查,当日早晨制作大米粥的水有部分来自该院的一个电热水器。在该热水器中检出氟乙酰胺。

    宋春华说,综合公安机关现场勘验检查和调查走访所获情况,目前可以确定,4月9日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发生的群体中毒事件,是一起故意投放危险物质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同时,公安机关还组织专项行动,对剧毒、放射性、农药、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存放、销售、使用情况进行清查整顿,以消除危害公共安全的社会隐患。

    据新华社哈尔滨4月12日电 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特大投放危险物质案发生后,哈尔滨市公安局立即成立案件侦破指挥部,调集100余名警力全力开展侦破工作,并在全市范围内紧急清查整顿危险品。

    据介绍,按照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处置该事件领导小组的要求和部署,在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直接指挥下,哈尔滨市公安局在案发后立即成立了特大投放危险物质案件侦破指挥部,由哈尔滨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王维绪任总指挥,抽调刑侦、刑事技术等相关警种100余名警力全力开展侦破工作。

    此外,公安部刑侦局有关专家于10日抵达哈尔滨,指导案件侦破工作。目前,侦破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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