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碾轧石家庄交警致死
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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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5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日前,冯辉碾轧石家庄交警边伟致死一案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冯辉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帮助冯辉毁灭证据、帮助他逃跑的其父和妻子也都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据《燕赵都市报》报道,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12月18日20时40分许,石家庄市桥西交警一大队在友谊大街与建国路交叉口执行任务。冯辉开着一辆面包车遇到红灯,停在该路口。冯辉在接受检查时,因为曾经驾驶该车盗窃电动自行车而害怕被交警查出此事,而且又没有驾驶证,决定开车逃跑。当值勤交警边伟站在车子的前面查看车牌号时,冯辉将车启动。边伟正面示意其停车,冯辉却向边伟撞去。边伟用手抓住雨刷,身体贴在车前大喊停车。冯辉明知道已将边伟撞倒,仍加大油门将边伟拖拉20余米后碾轧致死。

    合议庭经过评议,当庭作出上述判决。同时,冯辉被判附带民事赔偿14万多元。冯辉的父亲犯帮助毁灭证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冯辉的妻子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冯辉的辩护人表示,冯辉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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