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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商重企大家谈征文] 钟勇生
崇商重企理念的提出是梅州市委站在历史和现实的高度、在充分认识梅州现状基础上的高屋建瓴的重大决策。作为和谐社会建设力量和保障力量的人民法院,在服务梅州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配合市委工作大局,找准为企业服务为梅州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的切入点、着力点、出发点和立足点,推动梅州山区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首先要认识到位。崇商重企,服务企业促发展,首先要解决认识问题。崇商重企,是先进的时代理念,是梅州市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梅州市委提出崇商重企理念,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的本质要求,是与全省同步实现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是解决梅州一切问题的根本措施。只有基于这一认识的基础上,才能对我市的基本情况,对我们面临的战略机遇期,对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性,对市委提出崇商重企时代理念的重大意义,有更自觉更深刻的理解和把握,从而更好地使审判工作服务大局,帮企解困,为商分忧,依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企业的根本权益,推动企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
其次要服务到位。崇商重企,服务企业促发展,就必须切实树立为企业提供保障和服务的观念,把崇商重企理念融入审判工作中,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一是要打击与保护并重,为经济发展营造稳定宽松的投资环境。要积极参与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金融诈骗、偷税抗税贪污、贿赂、渎职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妨碍企业正常经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平息各种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的安定有序。同时,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增强尊重和保护企业、法人代表、管理人员的执法意识,加大司法保护力度。严格界定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企业创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失误、偏差,要客观、正确看待、依法公正处理。对因干事创业、改革创新而受到诽谤、诬告的企业法人代表或管理人员,要坚决依法保护。二是法律调节与诉讼调解并重,为经济发展营造和谐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妥善审理好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的企业兼并、破产重组、产权转让等案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改革顺利进行;审理好金融纠纷案件,保障国家金融安全,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协调、健康、稳定发展;审理好合同纠纷、劳动争议案件,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支持和维护企业诚信经营行为,制裁欺诈背信的行为,保障企业平等竞争,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审理好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最大限度地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和创新活力。要充分发挥诉讼调解法律“助推器”的积极作用,对涉及企业的各类案件,全面加大诉讼调解力度,促进企业之间的和谐发展。三是保障合法权益与支持依法行政并重,为经济发展营造高效规范的政务环境。按照“监督维护并重,优化内部环境,裁判和解相济,力求官了民了”的要求,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化解行政争议、保护企业的重要作用。四是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并重。
再次要措施到位。崇商重企,服务企业促发展,就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着力解决企业在诉讼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要增强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人人创优投资环境,案案关乎经济发展”的司法服务观,增强主动服务、全情服务、有效服务观念,树立“对企业和对企业家的歧视,就是对自身利益最大损害,与企业过不去,就是与梅州人民群众过不去”的意识,凡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事,都要毫不犹豫去做,凡侵犯企业利益的事,都要及时纠正、坚决杜绝,最大限度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二是要健全服务机制。要有效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机制。进一步健全“四项”工作机制:一是健全立案工作机制;二是健全信访接访工作机制;三是健全小额标的争议案件的速裁工作机制;四是健全司法公开民主监督机制。三是要完善服务措施。对企业的涉诉案件,做到“四个优先”:优先审查立案,优先定人承办,优先排期开庭,优先组织执行。开通三条快车道:起诉快车道。凡依法能简化的立案手续尽量简化,以窗口一站式的服务办完所有立案手续,推行首接责任制、一年365天立案、电话预约立案等制度,为企业诉讼提供一切便利。审判快车道:健全审判流程管理、强化案件催办督办、质量考核、责效监督等制度,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发挥现有司法资源的整体效益,提高办案速度,尽力降低诉讼成本,减轻企业讼累。执行快车道:建立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高效运行的执行工作机制,完善评估拍卖、执行标的款物管理、执行申请权登记备案等各项制度,加大提级执行、交叉执行、指定执行措施的实施力度,穷尽执行方法和手续,全面提高执行效率,最大限度实现胜诉企业的利益。(作者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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