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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规划 务求实效 | | ——市委政研室负责同志谈《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意见》的起草出台经过及其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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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6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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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曾海鹰 李莹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市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后,于日前正式印发了。社会各界普遍认为,这是一个对促进我市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有着“里程碑”式意义的一份重要政策性文件。那么,市委市政府为什么要制定《意见》?在《意见》的起草过程中有什么值得借鉴的地方?《意见》本身的闪光点又在哪里?自始至终组织参与《意见》起草、修改、完善的市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曾永祥就此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意见的起草出台是必要的、适时的
曾永祥告诉记者,市委市政府在提出“既要崇文重教,又要崇商重企”时代理念后,紧接着又组织起草、出台《意见》,这是一个深思熟虑的决定,是在工业发展开始进入快车道后,努力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力促城乡协调发展、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方面,《意见》的出台是为了更好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策部署。另一方面,根据梅州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但仍存在不少新情况新问题的实际,为增创我市农业的新优势,促进全市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政策性文件,完全符合梅州的实际,符合广大农民的愿望,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十分适时的。
充分调研反复研讨的集体成果
今年初,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市委政研室会同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政府调研室等单位,历时两个月的时间,组织起草了《意见》的文件稿。
曾永祥介绍说,《意见》的起草过程有3个特点。一是领导很重视。文件稿的起草一直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指导。市委书记刘日知对文件的起草十分关注,亲自带队调研,多次过问文稿的起草情况,并结合全市农村工作会议讲话稿的起草,提出了许多重要意见。李嘉市长、陈小山副书记、邓建华副市长、叶胜坤副市长等领导先后6次主持召开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及起草小组会议,听取意见,提出要求,指明方向,确定重点。二是调研较充分。起草小组多次深入到市直部门、部分县镇、农业基地、龙头企业调研,广泛了解梅州农业发展的具体情况,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掌握大量第一手材料。三是成果用得好。《意见》充分消化吸收了2003年以来有关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等为主题的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对农业发展总体规划,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等最新研究成果进行整合运用,并把刘日知书记在全市农村工作会议讲话中的一些重要内容运用到了文件中。
据了解,4月2日,在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召开之际,市委市政府又向与会同志印发了《意见》(讨论稿),征求修改意见。从反馈情况来看,大家对《意见》充分肯定,并提出了个别修改建议,起草小组及时进行了修改完善。
科学定位解决投入是最大亮点
《意见》分五大部分,共23条。其中,第一部分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最后一部分是加强领导的问题,中间三部分分别是产业体系、服务体系、保障体系三大体系的建设。
曾永祥认为,《意见》最主要的亮点有两个:一是科学的定位,二是解决了投入。
关于定位,《意见》提出“努力把梅州建设成为全省特色农业、绿色农业、旅游农业的重要基地”,并对三种农业的内涵作出了具体阐述,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梅州农业发展的实际。《意见》中所提出发展现代农业所要达到的目标,是通过农业部门的深入调研、认真测算,科学地制订出来,根据现在梅州农业的发展趋势,通过努力基本上能够实现。其中,特色农业突出发展八大种养基地,培育发展一批新的基地;进一步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
关于投入,《意见》中提出增加三类投入,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一是财政投入。《意见》提出在争取上级支持的同时,加大市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整合资金,设立市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今年基数为3000万元,明年起每年增长幅度不低于上一年度的财政支出增幅。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四大方面:农业风险金储备、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补助、品牌建设、农业基础设施,由市财政、农业部门制定出具体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二是信贷投入。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发展现代农业的信贷投放,市财政将连续五年每年从市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1亿元贷款的贴息,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三是增加社会投入。综合运用税收、补助、参股、贴息、担保等手段,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现代农业。加大农业专项招商引资力度,激发农民建设现代农业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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