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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刊发三乡盗伐林木报道引发梅县专项行动
五名不法分子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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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0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 本报4月13日一版以《七旬老人回家看护树林》为题刊发了有关梅县三乡盗伐林木的报道,引起梅县党政领导和市、县林业部门以及森林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相关部门成立了专案调查处理小组,展开了全面排查,依法查处了3名非法收购木材贩子和2名盗伐林木的不法分子。

    据了解,4月13日本报刊发相关报道后,梅县县委书记骆裕根当天专门批示,要求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林业部门和雁洋镇负责人认真组织研究管理方案和监督制度,切实履行和落实好责任。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迅速行动,成立了专案调查处理小组,并会同雁洋镇党委、政府、林业站、森林公安派出所前往黄沙村开展调查处理工作。根据调查掌握的有关线索,专案调查处理小组依法询问了木材贩子曾×皇和曾×城。据曾×皇交代,今年2月份,芽蕉自然村村民陈×忠、陈×钦两人上山共砍伐了0.94立方米杂木,裁成60多筒卖给了其本人;曾×城也承认于今年2月份到芽蕉自然村与大埔交界的地方向大埔群众收购无证木材1.65立方米,后卖给丙村镇廖×基经营的木材堆场。陈×忠、陈×钦已于18日下午归案。专案调查处理小组依法对廖×基非法收购盗伐林木行为作出没收木材、罚款1600元的处罚;对曾×城和廖×基擅自进入木材产地收购木材的行为分别给予罚款5000元的处罚;对陈×忠盗伐林木行为作出罚款785元的处罚,对陈×钦盗伐林木行为作出罚款950元的处罚。

    近期,市、县林业主管部门、森林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在重点林区张贴通告,并设立举报电话,全面清理目前堆放在芽蕉自然村山场上的零星树木。雁洋镇近期将专门组织驻村干部、护林员对辖区内的所有山场进行排查,由林业站、森林派出所会同村级制订具体方案,防止盗伐林木现象的发生,驻村干部、村干部、护林员轮流值班,加强巡逻,发现情况及时汇报。
         (刘世锦 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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