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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放假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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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0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及上级通知,2007年“五一”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7日,共7天。调整后,4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照常上班。不能停止生产和工作的单位放假办法,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放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保持良好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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